小时工自身原因被辞退某某怎么处理
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后,劳动局会根据辞退是否合法及小时工的诉求进行处理。
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小时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自身原因”(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 劳动局会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如规章制度、违纪记录、刑事判决书等),若证据充分,会认定辞退合法,对小时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存在法定“自身原因”,或辞退程序违法(如未书面通知、未说明理由):
- 劳动局会认定辞退违法,支持小时工要求支付赔偿金(若双方为劳动关系)或承担违约责任(若为劳务关系)的诉求。
3. 若小时工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 劳动局会告知小时工该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后,劳动局的处理核心是核查辞退的合法性与小时工的诉求合理性。
1. 若用人单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时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自身原因”(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害等):
- 劳动局经审查后会认定辞退合法,对小时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经济补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存在法定“自身原因”,或辞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书面说明理由):
- 劳动局会认定辞退违法,责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赔偿金)。
3. 若双方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劳动局会告知小时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情形,这是劳动局处理该问题的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2012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小时工被辞退的“自身原因”符合该条款任一情形,且用人单位能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违纪记录、损失证明等证据,劳动局会依据该条款认定辞退合法;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的“自身原因”符合法定情形,或未履行举证义务,劳动局则会认定辞退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劳动局处理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问题的关键法律依据。该条款明确:“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小时工的“自身原因”属于上述情形,且用人单位能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违纪记录、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劳动局会依据该条款认定辞退合法,驳回小时工的不合理诉求;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的行为符合该条款,或未留存有效证据,劳动局则会认定辞退违法,支持小时工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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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小时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自身原因”(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 劳动局会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如规章制度、违纪记录、刑事判决书等),若证据充分,会认定辞退合法,对小时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存在法定“自身原因”,或辞退程序违法(如未书面通知、未说明理由):
- 劳动局会认定辞退违法,支持小时工要求支付赔偿金(若双方为劳动关系)或承担违约责任(若为劳务关系)的诉求。
3. 若小时工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 劳动局会告知小时工该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后,劳动局的处理核心是核查辞退的合法性与小时工的诉求合理性。
1. 若用人单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时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自身原因”(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害等):
- 劳动局经审查后会认定辞退合法,对小时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经济补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存在法定“自身原因”,或辞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书面说明理由):
- 劳动局会认定辞退违法,责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赔偿金)。
3. 若双方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劳动局会告知小时工该纠纷不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情形,这是劳动局处理该问题的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2012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小时工被辞退的“自身原因”符合该条款任一情形,且用人单位能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违纪记录、损失证明等证据,劳动局会依据该条款认定辞退合法;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的“自身原因”符合法定情形,或未履行举证义务,劳动局则会认定辞退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劳动局处理小时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问题的关键法律依据。该条款明确:“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小时工的“自身原因”属于上述情形,且用人单位能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违纪记录、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劳动局会依据该条款认定辞退合法,驳回小时工的不合理诉求;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小时工的行为符合该条款,或未留存有效证据,劳动局则会认定辞退违法,支持小时工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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